再度結婚,重新平衡
羅玉麗
「永遠的家人:兩個家庭雙倍愛」計劃項目統籌經理
明光社,11/6/2018
「永遠的家人:兩個家庭雙倍愛」計劃項目統籌經理
明光社,11/6/2018

阿寧(化名)與丈夫正式離婚有一年,法庭將七歲大的兒子的撫養權交給媽媽。在等候判令期間,阿寧認識了比她少兩歲的阿平(化名),大家相處融洽,阿平對孩子亦寵愛有加,於是在正式離婚後半年兩人結為夫婦。婚後不久,阿寧發現三人的關係好像比之前差了,衝突也多了,她尋找之前幫她的社工傾訴。
阿寧發現原來有些問題是再婚家庭獨有的,是第一段婚姻不會出現的:1. 再婚夫婦未有時間建立夫婦關係及適應之間的磨合,已要適應當父母的角色和功用。2. 孩子未適應與爸爸分開,又要叫叔叔為爸爸,他顯得有點混亂,也對新爸爸的接近表現得有點抗拒。社工分享這可能是再婚家庭孩子常見的「忠誠約束」(loyalty binds)-繼子女認為自己背叛了非再婚的父/母,因此他們會避免或抗拒與繼父/母表現親密。即使父母和平分手,離異後依然友好,已有9-10歲的孩子仍會有強度的自我約束。不幸的是,成年人之間如果出現衝突會將孩子的忠誠約束拉進去,令孩子難以承受。另外,眼見原生父母與另一人親近,孩子會感到不自在、被遺棄及焦慮。因此,孩子適應父母再婚有時比適應離婚可以更大和需時更長。如果期待再婚的父母轉動得太大、太多和太快,孩子的幸福感就愈少,崩潰的機會愈大,甚至影響整個家庭。於是,阿寧與丈夫溝通,重新建立再婚夫婦和繼父子的關係。
1. 每次一小步的改變
要適應爸媽離婚大約需要1-5年時間,若同時間還要適應再婚家庭的新生活和繼父子的新關係建立,孩子面對的壓力是成年人無法明白的。少女會較脆弱和較強忠誠約束的孩子需要更多時間適應。因此,新的關係最好逐小步展開,例如:安排孩子定期與原生爸爸相聚,也與母親單獨相處。這給予機會孩子能安心分享他感受到的壓力、商議孩子對繼爸感到舒服的稱謂。如果要訂立新的家庭規則或習慣,最好先由與安全有關的開始,並且由原生父/母宣佈和執行紀律。
2. 適時協助繼爸爸與孩子建立聯繫
原生父/母協助再婚配偶在適當時候與孩子互動,讓繼爸媽有滿足感,能夠體會到「回家不是另一份責任的開始,而是得到歡樂的路徑」。讓繼爸媽在親職中缺席會令他們閒懶,也讓他們以為自己是局外人,是多餘的。原生父/母除了協助聯繫外,適當時候讓他們能單獨相處,亦為繼爸媽一點點的進步給予讚賞和肯定,間中給予一些得孩子心的秘訣,讓繼親子的關係更上一層樓!
3. 平衡親子及夫妻時間
再婚夫妻二人雖然要在照顧孩子方面投放許多心力與時間,但也要盡量安排夫婦二人時間,焦點轉回夫妻之間,讓大家可以繼續增進了解。例如:阿平分享有時在家中感到自己是局外人,阿寧明瞭後在單獨相處及整個家庭相處時會多加留意並協調。阿平感受到太太的明白和協調,他能再次投入新的家庭關係中。這點點滴滴的關係增進,有助夫妻較容易和較快處理因商議孩子的照顧或重要事情時出現的衝突。而且,能有多些空間去思量解決方法,不需要一次過溝通大量資訊和急於一時做決定。這些空間有助夫妻考慮另一方的立場和建議的可取之處,以致令決定包含最多的優點。
當夫妻間有更多溝通和了解時,夫妻會較能體恤和肯定對方的付出,不會視之為理所當然,故會主動為對方的需要著想,讓配偶能有些私人時間及空間,以致可儲電再面對其他生活範疇的需要。
阿寧除了專心學做好媽媽,她同時努力成為體貼的賢內助-讓現任丈夫「休息有時,參與有時」,以助他能成為孩子的好繼爸。過程中實在不容易,但嚐到努力過後的幸福,她認為是十分值得的!
阿寧發現原來有些問題是再婚家庭獨有的,是第一段婚姻不會出現的:1. 再婚夫婦未有時間建立夫婦關係及適應之間的磨合,已要適應當父母的角色和功用。2. 孩子未適應與爸爸分開,又要叫叔叔為爸爸,他顯得有點混亂,也對新爸爸的接近表現得有點抗拒。社工分享這可能是再婚家庭孩子常見的「忠誠約束」(loyalty binds)-繼子女認為自己背叛了非再婚的父/母,因此他們會避免或抗拒與繼父/母表現親密。即使父母和平分手,離異後依然友好,已有9-10歲的孩子仍會有強度的自我約束。不幸的是,成年人之間如果出現衝突會將孩子的忠誠約束拉進去,令孩子難以承受。另外,眼見原生父母與另一人親近,孩子會感到不自在、被遺棄及焦慮。因此,孩子適應父母再婚有時比適應離婚可以更大和需時更長。如果期待再婚的父母轉動得太大、太多和太快,孩子的幸福感就愈少,崩潰的機會愈大,甚至影響整個家庭。於是,阿寧與丈夫溝通,重新建立再婚夫婦和繼父子的關係。
1. 每次一小步的改變
要適應爸媽離婚大約需要1-5年時間,若同時間還要適應再婚家庭的新生活和繼父子的新關係建立,孩子面對的壓力是成年人無法明白的。少女會較脆弱和較強忠誠約束的孩子需要更多時間適應。因此,新的關係最好逐小步展開,例如:安排孩子定期與原生爸爸相聚,也與母親單獨相處。這給予機會孩子能安心分享他感受到的壓力、商議孩子對繼爸感到舒服的稱謂。如果要訂立新的家庭規則或習慣,最好先由與安全有關的開始,並且由原生父/母宣佈和執行紀律。
2. 適時協助繼爸爸與孩子建立聯繫
原生父/母協助再婚配偶在適當時候與孩子互動,讓繼爸媽有滿足感,能夠體會到「回家不是另一份責任的開始,而是得到歡樂的路徑」。讓繼爸媽在親職中缺席會令他們閒懶,也讓他們以為自己是局外人,是多餘的。原生父/母除了協助聯繫外,適當時候讓他們能單獨相處,亦為繼爸媽一點點的進步給予讚賞和肯定,間中給予一些得孩子心的秘訣,讓繼親子的關係更上一層樓!
3. 平衡親子及夫妻時間
再婚夫妻二人雖然要在照顧孩子方面投放許多心力與時間,但也要盡量安排夫婦二人時間,焦點轉回夫妻之間,讓大家可以繼續增進了解。例如:阿平分享有時在家中感到自己是局外人,阿寧明瞭後在單獨相處及整個家庭相處時會多加留意並協調。阿平感受到太太的明白和協調,他能再次投入新的家庭關係中。這點點滴滴的關係增進,有助夫妻較容易和較快處理因商議孩子的照顧或重要事情時出現的衝突。而且,能有多些空間去思量解決方法,不需要一次過溝通大量資訊和急於一時做決定。這些空間有助夫妻考慮另一方的立場和建議的可取之處,以致令決定包含最多的優點。
當夫妻間有更多溝通和了解時,夫妻會較能體恤和肯定對方的付出,不會視之為理所當然,故會主動為對方的需要著想,讓配偶能有些私人時間及空間,以致可儲電再面對其他生活範疇的需要。
阿寧除了專心學做好媽媽,她同時努力成為體貼的賢內助-讓現任丈夫「休息有時,參與有時」,以助他能成為孩子的好繼爸。過程中實在不容易,但嚐到努力過後的幸福,她認為是十分值得的!